王磊 发表于 2016-10-17 14:16:50

唐代的民间医疗互助组织“药方邑”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每日医疗社会史(转载)唐代民间医疗互助组织:唐代农村普遍设立有互助组织社邑,王梵志诗:“村坊安社邑。”名目繁多,有亲情社、官品社、女人社、坊巷社、法社、香火社、燃灯社等,而在库木吐拉发现的“药方邑”文书则证明唐有医疗互助组织,交钱入社,资金放贷,利润用于社员医疗。什么叫社邑?论者多矣。社是祭祀土神的地方,土神即土地神。每个村都有这么一个场所,每年春秋以及岁终的时候,都要举行祭祀,遇到大旱、日食、火灾、水灾等,也要举行相类似的祭祀活动。在祭祀的时候,大家都聚集到一起,一块协办仪式,还要举行宴会,久而久之,社成了村民举行聚会的地方,再往下发展,社就变成了一种互助组织,一家有事,全村帮忙,大家出钱出力,这就是社。唐代的社名目繁多,根据文献记载有亲情社、官品社、女人社、坊巷社、法社、香火社、燃灯社等等。这些社主要是两种功能:其一,从事佛事活动;其二,从事生活与经济方面的互助,最主要的就是协办婚丧嫁娶。但是医疗也被纳入到社的功能范畴里,兹引刘安志、陈国灿《唐代安西都护府对龟兹的治理》介绍如下:关于百姓向“药方邑”借贷之情形,库车库木吐拉所出大谷8047号《唐大历十六年(781)三月杨三娘举钱契》载:“大历十六年三月廿日,杨三娘为要钱用,遂于药方邑举钱壹阡文,每月纳贰佰文,计六个月,本利并纳……其钱每斋前纳。如违,其钱请倍(后略)。”又同出库木吐拉的大谷8056号《唐大历十六年(781)六月米十四举钱契》载:“大历十六年六月廿日,米十四为要钱用,遂于药方邑举月抽钱壹阡文,每月纳贰佰文,限六个月不……”两件文书有诸多共同点:第一,借贷时间都在大历十六年;第二,都是因需钱用,而向“药方邑”举贷;第三,举贷期限皆为6个月,且为逐月加利填还,名为“月抽钱”。杨三娘向“药方邑”共举钱1000文,每月交还200文,6个月总还1200文,则半年利率为20%,全年为40%。米十四借钱情况与此相似,月息均未超过唐官府规定的5%,可见,利率不算太高。按“邑”者,里邑之谓,即邑人相聚之地,唐代民间相聚多有社邑组织,“药方邑”似是一种以药方济世活人的组织。据大谷探险队成员野村荣三郎日记所载,上列两件文书均出土于库木吐拉废寺遗址;又8047号中记有“其钱每斋前纳”,是说每月抽回的200文,应于斋前交纳,此“斋”显然亦与佛教有关。另外,洛阳龙门石窟内现存有刻着不少医病的药方,体现了佛教济世救人的精神。据此推断,“药方邑”当是唐代龟兹地区佛寺内的一种慈善性组织,带有民间社邑性质,其主要活动是治病救人,当然也向贫困者贷借,故利率均不高,这可能源于佛教中的“无尽藏”及早期的“悲田”之设。这是个社会民间组织,社员入会交钱,也可以交面、油这些东西,把这些钱集中起来,可以放贷,用钱生钱,生出的利润推测是用作医疗费,社员如果生病了,可以出钱看病,所以有点像现在医保组织的雏形,这就是药方邑。这两件文书的出土地点都在库木土拉的一座废弃的佛寺里。为什么药方邑文书出现在佛寺里?估计是药方邑依托于佛寺的悲田病坊。实际上提供治疗的不是药方邑本身,而是悲田病坊,是僧医。但是它的资金来源是靠药方邑放贷生利。

郭官府 发表于 2017-4-26 17:10:18

了解一下。

转身已是天涯 发表于 2017-7-17 21:26:16

了解一下。

转身已是天涯 发表于 2017-7-17 21:26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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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身已是天涯 发表于 2017-7-17 21:26:52

再学习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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