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庶 发表于 2016-12-24 18:34:55

五苦欲补泻逻辑混乱的根源与修正过程

本帖最后由 王庶 于 2016-12-24 18:42 编辑

五苦之苦,意为:病、患、困,与急同义。五欲:肝欲散、心欲软、脾欲缓、肺欲收、肾欲坚;对应的是“辛散、酸收、甘缓、苦坚、咸软。”故五苦指代疾病状态,五欲为一般生理状态,以苦、欲区分。

【甲乙经】云:五色:黄宜甘,青宜酸,黑宜咸,赤宜苦,白宜辛。脾病者,宜食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,甘者入脾用之。心病者,宜食麦、羊肉、杏、薤,苦者入心用之。肾病者,宜食大豆、豕肉、栗、藿。咸者入肾用之。 肺病者,宜食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。辛者入肺用之。肝病者,宜食麻、犬肉、李、韭,酸者入肝用之。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肺病禁苦,肾病禁甘。 肝,足厥阴、少阳主治。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。心,手少阴、太阳主治。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。脾,足太阴、阳明主治。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。肺,手太阴、阳明主治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。肾,足少阴、太阳主治。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。开腠理。致津液。通气坠也。

可以看到,甲乙文中五色宜食与五病所用为一致,与太素同。但是五苦不仅出现了肺病禁苦的违背,同时五苦对治只用了四味“甘酸苦苦辛”明显是错文。【素问】同样出现此问题。再看:

【太素经】云:五色:黄色宜甘,青色宜酸,黑色宜咸,赤色宜苦,白色宜辛。 凡此五者,各有所宜。所言五宜者:脾病者,宜食粳米饭、牛肉、枣、葵;(甘)心病者,宜食麦、羊肉、杏、薤;(苦)肾病者,宜食大豆黄卷、猪肉、栗、藿;(咸) 肝病者,宜食麻、犬肉、李、韭;(酸)肺病者,宜食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。(辛) 五禁: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肾病禁甘,肺病禁苦。 (杨注:五味所克之藏有病,宜禁其能克之味。) 肝色青,宜食甘,粳米饭、牛肉、枣,皆甘;(杨注:宜食甘者,木克于土,以所克资肝也。)心色赤,宜食酸,麻、犬肉、李,皆酸; (杨注:木生心也,以母资子也。)脾色黄,宜食咸,大豆、豕肉、栗,皆咸;(杨注:土克于水,水味咸也,故食咸以资于脾也。忆忘按:也是以所克资脾。) 肺色白,宜食苦,麦、羊肉、杏,皆苦;(杨注:火克于金也,以能克为资也。) 肾色黑,宜食辛,黄黍、鸡肉、桃,皆辛。(杨注:金生于水,以母资子。) 辛散、酸收、甘缓、苦坚、咸濡……此五味者,有辛酸甘苦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、或缓或坚或濡。

忆忘按:此段怪异之处,在于前文有“五禁”而杨注“五味所克之藏有病,宜禁其能克之味。”即意味着肺病是绝不可以能克之苦味的,说明该法则有误,此其一;其二,此段与前文“五色黄色宜甘,青色宜酸,黑色宜咸,赤色宜苦,白色宜辛。”(五病亦同),为自相矛盾;其三,素问五苦对治苦味重复出现两次,不仅有错还有漏失。其四,前文五病宜食与五色宜食是一致的,而此段却用了另外的三个不同标准,即能克为资、所克为资、以母为资,感觉是标准混乱。奇怪的是,杨注并没有体现出有任何感觉不妥之处。

另外,【太素】云:五味所入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甘入脾,咸入肾,淡入胃,是谓五味。 杨注:五味各入其藏。甘味二种,甘与淡也。谷入于胃,变为甘味,未成曰淡,属其在于胃;已成为甘,走入于脾也。 萧延平按:《灵枢》无“所入”二字。《素问》无“淡入胃”三字,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又云:淡入胃。”与此正合。  【太素】与【素问至真要大论】均提到了淡味。不同的是,淡味 在【素问】中的描述是“淡味渗泄”,与甘味相对为“或缓或急”,有着相反的作用,即甘味为甘缓、甘滋;【太素】云“甘者令人柔润者也”。二者为补泻相反的作用。因此【太素】和【素问】均提到了六味,而在【太素】中,淡味已经被并入甘味而云“甘味二种,甘与淡也”,因此渗泄的药理便不见于五藏所宜。
甘,【說文】美也。【徐曰】物之甘美者也。【韻會】五味之一。【正韻】甜也。【書·洪範】稼穡作甘。【傳】甘味生于百穀。【禮·月令】中央土,其味甘。淡,【說文】薄味也。【急就篇註】平薄謂之淡。甘之反也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淡以成,小人甘以壞。
可见古者以甘淡为相反相对。又【淮南子·道應訓】大疾則苦而不入,大徐則甘而不固。【註】甘,緩意也。则又有以苦、甘相对。

【藏气法时论】:肝主春,足厥阴少阳主治。其日甲乙。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。心主夏,手少阴太阳主治。其日丙丁。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。脾主长夏,足太阴阳明主治。其日戊己。脾苦湿,急食苦以燥之。肺主秋,手太阴阳明主治。其日庚辛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。肾主冬,足少阴太阳主治。其日壬癸。肾苦燥,急食辛以润之,开腠理,致津液通气也。
肝色青,宜食甘。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皆甘。心色赤,宜食酸。小豆、犬肉、李、韭皆酸。肺色白,宜食苦。麦、羊肉、杏、薤皆苦。脾色黄,宜食咸。大豆、猪肉、栗、藿皆咸。肾色黑,宜食辛。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皆辛。辛散、酸收、甘缓、苦坚、咸软。毒药攻邪。五谷为食。五果为助。五畜为益。五菜为充。气味合而服之,以补精益气。此五者,有辛、酸、甘、苦、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、或缓或急、或坚或软。四时五脏,病随五味所宜也。

从上可见,五苦所宜,乃是以这里的五色所宜食为依据。从而有肝苦急、食甘;心苦缓食酸;肺苦食苦;脾苦食咸;肾苦食辛。而五色所宜食存在两种说法,为何取这一存在三重标准的方法,甚为奇怪。在【千金食治】中,并无此段,却有着依此规则而来的五苦所对治:【千金】五藏病五味对治法:肝苦急,急者食甘以缓之。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,用酸泻之。(禁当风。)心苦缓,缓者急食酸以收之。心欲软,急食咸以软之,用甘泻之,禁温食厚衣。脾苦湿,湿者(急)食苦(原作咸,据宋本素问改)以燥之。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用苦泻之,禁温食饱食湿地濡(原作煖,据素问改)衣。肺苦气,气上逆息者,急食苦以泄(泻)之。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,用辛泻之。(禁无寒饮食、寒衣。)肾苦燥,燥者急食辛以润之,开(开字原脱,据素问补)腠理,润致液气(津液通气也)。肾欲坚,急食苦以结之,食(用)咸以泻之,无犯砧竈(灶)(焠㷘),无厚衣炙(热衣温)食。

其中,脾苦湿,湿者(急)食苦(原作咸,据宋本素问改)以燥之。这一句被校注者所改,是依据了【素问】的错文,即原本千金作“急食咸”本是严格按照其对应的(虽然这种对应依然莫名其妙),可见后人对于【素问】的盲目崇拜到了真假不分、颠倒是非的地步。

其中的问题,除了出现肺……宜食苦,与五禁违背之外,五味在五苦对治中仅有四味,苦味重复,由于三个不同标准,即能克为资、所克为资、以母为资,除了标准混乱典型的多重标准之外,且并无明确的理由说明。这个问题同样出现在萧校【太素】与【素问】当中。

故按此标准,则合理的五苦一种可能为:
肝色青,宜食甘。粳米、牛肉、枣、葵皆甘。心色赤,宜食辛。黄黍、鸡肉、桃、葱皆辛。肺色白,宜食酸。麻(小豆)、犬肉、李、韭皆酸。脾色黄,宜食咸。大豆、豕肉、栗、藿皆咸。肾色黑,宜食苦。麦、羊肉、杏、薤皆苦。

此时,关系全为“所克为资”标准统一且五味俱全,其理由是【千金】:岐伯云: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。以养脾气。夏七十二日省苦增辛。以养肺气。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。以养肝气。冬七十二日省咸增苦。烂食为苦。以养心气。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咸。以养肾气。
此段为古医经内容,并冠以岐伯,完全是以所克为资,则五苦对治应为:
肝苦急,急食甘以缓之。心苦缓,急食辛以收之。脾苦湿,急食咸以燥之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酸以泄之。肾苦燥,急食苦以润之,开腠理,致津液通气也。
但是看起来却怪怪的,因为五味并不对应其功能描述,如收之、燥之、润之等,明显是有确定五味的定义在。
而另一种可能为五色所宜食的本味,则为:
肝苦急,急食酸以缓之。心苦缓,急食苦以收之。脾苦湿,急食甘以燥之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辛以泄之。肾苦燥,急食咸以润之,开腠理,致津液通气也。

这样,便更为接近。按全元起本的注解,肝苦急为木生发太过以酸收之,心苦缓为火炎上不及以苦助之,更为合理。而脾苦湿,当以淡渗之,故后世所谓燥湿健脾,多为淡渗化湿之药而非苦燥。至于肺气上逆之表证,辛散开腠理通气为无疑,则辛味在经文中也并无润之功效,反而咸软咸润为确。故依据正确的六味定义,其对应是:

肝苦急,急食酸以收之。心苦缓,急食苦以坚之。脾苦湿,急食淡以渗之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辛以散之。开腠理,通气隧也。肾苦燥,急食咸以润之。致津液生也。

综上,五苦欲补泻无论是甲乙还是太素还是千金,均为“食治”内容,所论均为谷味所走,所列对象均为食品之五谷、五菜、五肉、五果。如【汤液醪醴论】云,食治之法乃是轻病,其不愈者病重采用药治,是很明显的病情进退轻重的关系,而非组合使用的主次关系。而王冰所改【素问】,打乱编排重组经文,增加“毒药攻邪”四字,以食治为辅助的含义,是违背古医经思想的,典型为了附会五行关系,甚至采用混乱标准,导致经文传抄愈加混乱不知所云。

修正食治经文: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。以辛补之,酸泻之。肝苦急,急食酸以收之。心欲软,急食咸以软之。以咸补之,苦泻之。心苦缓,急食苦以坚之。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。以甘补之,淡泻之。脾苦湿,急食淡以渗之。肺欲收,急食酸以收之。以酸补之,辛泻之。肺苦气上逆,急食辛以散之,开腠理,通气隧也。肾欲坚,急食苦以坚之。以苦补之,咸泻之。肾苦燥,急食咸以润之,至津液生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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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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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{:1_483: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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