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王庶 于 2016-12-11 15:50 编辑
缪刺的千古错解与巨刺的含糊其辞 A、关于巨刺 1986年人卫版【中医大辞典 针灸推拿气功养生分册】有巨刺与缪刺条目: 巨刺:古刺法名。九刺之一。《灵枢官针》:“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。”是指机体一侧有病,而于对侧选取经穴治疗的方法。《素问缪刺论》指出:“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”本法与缪刺二者均于痛处对侧取穴,但刺法有异,即经脉有病,巨刺刺经,络脉有病,缪刺刺络。参缪刺条。 【灵枢】除了在【官针篇】提到巨刺为“八曰巨刺,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。” 在【灵枢热病】云: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智(志)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,乃可复也。 【千金】偏枯者,半身不遂,肌肉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智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。温卧取汗,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,乃可复也。 【甲乙经】云:温卧取汗,则巨取之。 【千金】不言“巨针取之”,而【甲乙】云“巨取之”为刺法,则巨针取之,非针具之名,乃是指针法之巨刺。而后世以为巨针,是否意味着巨刺也用的是“巨大针具”即大针呢?这种可能性并不存在: 【灵枢九针十二原】大针者,尖如梃,其锋微员,以泻机关之水也。 【灵枢官针】病小针大,气泻太甚,疾必为害;病大针小,气不泄泻,亦复为败。失针之宜。大者泻,小者不移。……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,取以大针。 【灵枢厥病】以手聚按而坚持之,无令得移,以大针刺之,久持之,虫不动,乃出针也。(刺寄生虫用大针)……足髀不可举,侧而取之,在枢合中,以员利针,大针不可刺。 【灵枢九针论】九曰大针,取法于锋针,其锋微员,长四寸,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。 则大针为泻法,主利关节明矣。而【热病】与【千金】俱云“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”,则巨取之非独泻法,可知巨刺未必用大针。 巨:【說文】巨,規巨(规矩,即巨通矩)也。周髀筭經曰。圜出於方。方出於矩。臥矩以知遠。環矩以爲圓。合矩以爲方。方屬地。圓屬天。天圓地方。方數爲典。以方出圓。按規矩二字猶言法度。古不分別。規圜矩方者、圜出於方。圜方皆出於矩也。夫部曰。規,有法度也。不言圜曰規。考工記。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。注。矩謂刻識之也。凡識其廣長曰矩。故凡有所刻識皆謂之矩。从工。象手持之。按後人分別巨,大也。矩,法也、常也。 又【玉篇】大也。【孟子】爲巨室。 又巨萬,數也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京師之錢累巨萬。【註】巨萬,今萬萬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鉅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庶人之富者累鉅萬。【李賀·高軒過詩】文章鉅工。 又與詎同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公巨能入乎。【師古曰】巨讀曰詎,猶豈也。 又【類篇】求於切,音蕖。未央也。【韻會】亦作渠。詩小雅庭燎註,夜未渠央。義與遽同,言未便至夜也。 父,巨(矩)也。家長率教者。从又舉杖。率同䢦。先導也。經傳亦借父爲甫。學記曰。夏楚二物。收其威也。故從又舉杖。 巨本为法度、刻识之,凡識其廣長曰矩(巨)。圆方皆出于巨,故为法度之首。巨引申义为大,乃因其为法度之先也。 【素问】有“巨气乃平”“巨阳”,皆为大义。巨字在【灵枢】中多作大(太、泰)解,如:巨虚、巨骨、巨肩、巨分者,股里也;巨屈者,膝膑也。巨,皆为大之义。【素问】有“巨阳”而无“心包(胞)”,【灵枢】晚出故,无 “巨阳”一词而有“心包”。 B、巨刺与缪刺的定义和区别: 【灵枢】之巨刺,仅见于【官针】一处“八曰巨刺,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。” 而【素问】见于: 【素问调经论】身形有痛,九候莫病,则缪刺之;痛在于左,而右脉病者,巨刺之。 此处言缪刺与巨刺之别,在于九候脉诊无病(异),而身有痛,行缪刺;痛左而右脉病(脉诊异常,且痛处与脉左右错位),行巨刺。亦即: 1、脉诊是否有病,为区分巨刺与缪刺的标准之一。 【素问缪刺论】: 帝曰:愿闻缪刺,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,奈何?其与巨刺何以别之? 岐伯曰:邪客于经,左盛则右病,右盛则左病;亦有移易者,左痛未已,而右脉先病,如此者,必巨刺之,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故络病者,其痛与经脉缪处,故命曰缪刺。 此处言巨刺,“邪客于经”,巨刺“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”。为经病刺经。而缪刺则为“络病者,其痛与经脉缪处,故命曰缪刺。”亦即巨刺与缪刺的第二个区别: 2、经病,巨刺刺经;络病,缪刺刺络。 由此引申出,巨刺属于经刺法,缪刺属于络刺法。而【灵枢官针】遍论各种刺法,尽然未曾提到缪刺法,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。同时该篇在“九变”九刺法中列举经刺、络刺与巨刺并列,反而不列出缪刺,是分类不完善的表现。 同时历代注家对于【缪刺论】以及巨刺的注解都出现了巨大的望文生义的错误,如上所举:故络病者,其痛与经脉缪处,故命曰缪刺。 这里的缪,乃是明确了“其痛与经脉缪处”,其意义为病痛之处与经脉有“缪”, 【说文】繆,枲之十絜也。枲卽麻也。十絜猶十束也。亦叚爲謬誤字。亦叚爲謚法之穆。一曰綢繆也。唐風。綢繆束薪。傳曰。綢繆猶纏緜也。鴟鴞鄭箋同。皆謂束縛重曡。从糸。翏聲。 【缪刺论】: 黄帝问曰:余闻缪刺,未得其意,何谓缪刺? 岐伯对曰:夫邪之客于形也,必先舍于皮毛,留而不去,入舍于孙脉,留而不去,入舍于络脉,留而不去,入舍于经脉,内连五藏,散于肠胃,阴阳俱感,五藏乃伤,此邪之从皮毛而入,极于五藏之次也。如此则治其经焉。今邪客于皮毛,入舍于孙络,留而不去,闭塞不通,不得入于经,流溢于大络,而生奇病也。夫邪客大络者,左注右,右注左,上下左右与经相干,而布于四末,其气无常处,不入于经俞,命曰缪刺。 此篇本身表达非常清楚,后人不省而望文生义,贻误已久:今邪客于皮毛,入舍于孙络,留而不去,闭塞不通,不得入于经,流溢于大络,而生奇病也。夫邪客大络者,左注右,右注左,上下左右与经相干,而布于四末,其气无常处,不入于经俞,命曰缪刺。 邪客……不入于经,流溢于大络(络脉),左注右,右注左,上下左右与经相干,而布于四末,其气无常处,不入于经俞,命曰缪刺。 所以这个缪的以经解经的自注解释,为“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”“上下左右与经相干”,乃是以经脉为参照的上下左右,而非人体痛处之上下左右,目前历代的注解存在严重的错误。
因此,缪刺正确的定义是:缪刺是刺络,是络病而经脉不病;表病而里不病;病浅而脉象九候无异常;故缪刺当刺络而放血。因其刺络故不在经,而络脉本身与经脉是“缪处”的,即所谓“在俞横居”等描述,故而缪指的是血络与经脉的错位。故曰“其气无常处,不入于经俞”,不在经脉穴位上而已。 故缪字义为分束、缠绵,引申为错位而有左右,缪刺论明确地说,是与经脉的缪处,而不是痛处与身体左右的缪处。故上文“愿闻缪刺,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”真实含义,乃是左边缪刺,取其经脉之右,右边的缪刺,取其经脉之左。 3、 缪刺的左右,并非人体相对于痛处的左右,而是在痛处经脉左右的血络。 以上可见,缪刺所谓的“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”“其痛与经脉缪处”乃是以经脉为参照,并非刺痛处对侧,也就是说,还是可以刺痛处同侧。再者,缪刺之络刺举例,有很多症状并不在人体左右而在中间,如“喉痹,舌倦,口干,心烦”“喘息”,“嗌中肿,不能内唾,时不能出唾者”完全可以两边均肿痛,无人体左右可判断;同时更为重要的例子有: 邪客于臂掌之间,不可得屈,刺其踝后,先以指按之痛,乃刺之。 这是典型的刺患处,臂掌不可得屈、刺其踝后。全元起曰:人手本节之踝也。也就是在其痛处:先以指按之痛,乃刺之。非常明确地“以痛为腧”,并非取对侧。 再如:凡痹往来,行无常处者,在分肉间痛而刺之,以月死生为数。 同样是在痛处而非身体对侧。 又: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,令人拘挛、背急、引胁而痛,刺之从项始,数脊椎侠脊,疾按之应手如痛,刺之傍三痏,立已。 此亦为“应痛”之处刺之。并且傍边再刺三针,并无取身体对侧的描述。可见: 4、 缪刺刺络,也需要以痛为腧,刺按痛之处并非取对侧。 而巨刺除了是经病,病情已超过络病而更进一步之外,还出现了脉诊的问题:邪客于经,左盛则右病,右盛则左病,亦有移易者,左痛未已,而右脉先病,如此者,必巨刺之,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 很显然,这里的左右,乃是脉诊问题与痛处的人体左右相错,即左脉盛而右侧病,右脉盛而左侧病,此左右的定义,乃是病患与脉诊的左右,那么【灵枢】云“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。”就存在两种可能:以痛处为参照,或者以脉诊为参照。而【中医大辞典】显然是按照痛处为参照的取痛处的人体对侧。 而【缪刺论】在结尾处陈述: 凡刺之数,先视其经脉,切而从之,审其虚实而调之。不调者,经刺之;有痛而经不病者,缪刺之。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,尽取之,此缪刺之数也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,凡刺先诊脉,脉不调(脉有虚实),则经刺,即巨刺。脉无异常,则缪刺,即取血络、尽取之,放血放干净。 即巨刺的根本含义是经病刺经,即经刺法。故巨刺义为“矩刺”,即识其广长之法度的刺法,乃是依据经脉穴位(邪气入于经俞)的刺法。如果按照“痛在于左,而右脉病者,巨刺之”,则可理解为以痛处为参照,左痛而右脉病,取其脉病之右侧经穴。 但是参照“邪客于经,左盛则右病,右盛则左病,亦有移易者,左痛未已,而右脉先病,如此者,必巨刺之,必中其经,非络脉也。” 此段和末段不仅先讲脉诊,因巨刺本即为经刺,必中其经本身为不必要的重复,强调“必中其经”是患处之经脉还是脉诊同侧或对侧经脉?而巨字本身并无错位与对侧的意义,如果不诊其脉,而取痛处穴,似无不可。但既然强调了脉诊又要强调左右,则应为脉诊的对侧,即仍然是依痛处取经刺。 从上面两段推理可知,无论是取痛处对侧,还是脉诊同侧,都必须有以脉诊为参照的过程。即:1、以脉诊为参照取痛处对侧;2、以脉诊为参照取脉诊对侧。而这两种刺法,皆在临床上有常见实现的例子。究竟哪个更符合经典原意,想必各人自有判断。本人倾向于脉出左、病在左,取痛处对侧、脉诊同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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